一.项目名称: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(招标编号:0615-144114110421)
二.招标内容:视频会议系统 4套
三.投标人资格要求:
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,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 1)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); 2)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,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,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; 3)投标人如为代理商,须提供主要设备(视频终端和投影机)原厂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; 4)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(含三级)资质(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); 5)承诺所投标的产品具有产品检验制造合格证书(须提供承诺原件); 6)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(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); 7)承诺所投标的产品应为成熟产品,并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(须提供承诺原件); 8)本项目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,投标人应满足现行《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》文件要求; 9)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(提供最近一次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); 10)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低于采购预算。
备注:报名时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四.获取招标文件时间、地点及售价:2014年10月18日至2014年10月22日,每日上午9:00时~下午5:00时(北京时间)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(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)获取。招标文件售价:200元/套,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(国内投标人),售后不退。
五.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:2014年11月6日上午9:00时(北京时间)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1号开标室。
六.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6日上午9:00时(北京时间)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1号开标室。
七.招标代理机构: 联系地址: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邮政编码:300060 联 系 人:刘英张洁杨佳佳古玉云 联系电话:022-23556620 传真电话:022-23556620 电子邮箱:snyn011@163.com 开 户 行:(人民币)光大银行紫金山路支行 单位名称: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:087557120100304007426
八. 招标人: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电话:022-24465550 联系人: 王贞礼
招 标 人: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: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